為進一步規(guī)范出口貨物發(fā)貨人申報行為,海關總署決定對出口貨物報關單有關項目調整如下:
增加“禁限管制識別碼”和“禁限管制申報要素”申報項目,上述申報項目為有條件必填項,具體填制說明可在“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網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查閱。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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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單位 | 發(fā)布文號 | 海關總署公告2026年第40號 | |
|---|---|---|---|
| 發(fā)布日期 | 2026-04-15 | 生效日期 | 2026-04-15 |
| 有效性狀態(tà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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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yè)屬性 | 進出口 |
| 備注 | |||
為進一步規(guī)范出口貨物發(fā)貨人申報行為,海關總署決定對出口貨物報關單有關項目調整如下:
增加“禁限管制識別碼”和“禁限管制申報要素”申報項目,上述申報項目為有條件必填項,具體填制說明可在“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網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查閱。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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