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格爾木泛亞豆制品攤銷售的干貢菜(分裝),其中檸檬黃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qū)懿號海鮮店銷售的白海蜇(生食動物性水產品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qū)優(yōu)佳鮮生鮮超市銷售的綠豆芽,其中亞硫酸鹽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青海省海東市平安區(qū)青海攢金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姜,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檸檬黃又名食用黃色4號,水溶性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檸檬黃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肝臟等造成損害。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guī)定,檸檬黃在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制品中檢出檸檬黃,可能是生產者為改善色澤、掩蓋原料缺陷,擅自添加檸檬黃。檸檬黃主要經肝臟代謝、腎臟排泄,長期過量攝入會增加肝腎工作負荷。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wěn)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guī)定,鋁的殘留量在粉絲粉條中最大限量值為≤200mg/kg,在腌制水產品(僅限海蜇,即食海蜇中Al計)中最大限量值為≤500mg/kg。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
亞硫酸鹽是具有漂白、防腐、抗氧化等功能的食品添加劑。長期食用亞硫酸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豆芽衛(wèi)生標準》(GB 22556-2008)中規(guī)定,豆芽中的亞硫酸鹽(以SO2計)應符合≤0.02g/kg的規(guī)定。豆芽中亞硫酸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使豆芽外觀白凈,使用加入漂白劑的水進行浸泡;抑制豆芽腐爛變質、減少褐變,延緩根部老化,延長售賣周期。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被氧化時可使食品的著色物質還原褪色,亞硫酸對食品的褐變有抑制作用,對細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劑又是防腐劑。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內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根據(jù)GB 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guī)定,二氧化硫在姜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可能有,個別生產經營企業(yè)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有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tǒng)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保鮮所造成。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qū)青海新華百貨商業(yè)有限公司城北店銷售的姜,其中毒死蜱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囊謙縣囊謙鑫家得樂購物廣場銷售的胡蘿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青海省海東市化隆回族自治縣海東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qū)西寧大十字百貨商店有限公司銷售的黃圓椒,其中噻蟲胺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蚜蟲、斑潛蠅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均規(guī)定,噻蟲胺在茄果類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甜椒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guī)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毒死蜱屬于高效廣譜性有機磷殺蟲劑,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種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殺蟲、殺螨劑,具有良好的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的混用相容性較好,能夠和多種殺蟲劑混用,且增效作用較明顯!妒称钒踩珖覙藴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guī)定,生姜中毒死蜱最大限量值均為0.02mg/kg。毒死蜱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guī)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值以下。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種廣譜、高效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以觸殺和胃毒作用為主,無內吸作用。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guī)定,胡蘿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最大允許限量為0.01mg/kg、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最大允許限量為0.5mg/kg。胡蘿卜和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標的原因:種植戶為提升殺蟲效果,擅自增加用藥濃度或用藥次數(shù),導致農藥在作物中蓄積量超標。氯氟氰菊酯類農藥脂溶性強,易在蔬菜組織內殘留,過量使用后難以自然降解。休藥期不足,未嚴格遵守該類農藥的安全間隔期(通常7-14天),在采收前短期內噴施農藥,作物未完成代謝降解過程,最終殘留量超出限量標準。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為青海省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青海萬禾糧油工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菜籽油,其中酸價(KOH)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
酸價是衡量油脂中游離脂肪酸含量的關鍵指標(單位:mg/g,以KOH計),通俗理解為油脂“酸敗變質”的“量化標尺”,數(shù)值越高說明油脂酸敗越嚴重。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中規(guī)定食用植物油(GB 2716):≤3.0mg KOH/g;一級精煉油≤0.2,四級≤3.0。食用油中酸價不合格可能是原料劣質:用霉變、酸敗的油料(如發(fā)芽花生、變質油菜籽)加工,工藝缺陷:精煉脫酸環(huán)節(jié)不徹底,殘留過多游離脂肪酸,儲運不當:高溫、潮濕環(huán)境或包裝破損導致油脂氧化,金屬容器接觸會加速劣變,過期銷售:超保質期后油脂自然酸敗,酸價隨時間升高。
對抽檢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已組織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完成核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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